企业信息

    强思咨询(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5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
  • 公司地址: 湖北省 武汉市 洪山区 珞南街道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519号明泽丽湾2栋高农大厦23层2314室
  • 姓名: 叶小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MDR与MDD有什么区别?

  • 所属行业:咨询 技术咨询
  • 发布日期:2021-03-08
  • 阅读量:233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湖北武汉洪山区珞南街道  
  • 关键词:MDD是什么,MDR与MDD区别在哪里

    MDR与MDD有什么区别?详细内容

    一、MDR简介
    2017年5月5日,欧盟官方期刊(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发布了欧盟医疗器械法规(REGULATION (EU) 2017/745,简称“MDR”)。MDR将取代Directives 90/385/EEC (有源植入类医疗器械指令)and 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依据MDR Article 123的要求,MDR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并与2020年5月26日期正式取代MDD(93/42/EEC)和AIMDD(90/385/EEC)。
     
    MDR实施之后,在三年过渡期内仍然可以按照MDD和AIMDD申请CE证书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依据Article 120 clause2 的规定,过渡期内NB签发的CE证书继续有效,但是从其交付日期起有效期不**过5年,并且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二、MDR的主要变化
    1.扩大了应用范围
    2.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3.细化了医疗器械的分类
    4.完善了器械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
    5.加强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6.加强器械上市后的监管
    7.完善临床评价相关要求
    8.提出Eudamed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
    9.提出器械的可追溯性(UDI)
    10.对NB提出严格的要求


    三、MDR适用范围扩大
    1、新的医疗器械法规MDR包含了一般医疗器械MDD指令所涵盖的医疗器械以及AIMDD涵盖的很多产品;
    2、具有控制或者支持功能的用于器械的清洁、消毒或灭菌的器械也适用于MDR法规;
    3、Annex XVI列举的无预期医疗目的的产品也适用于MDR法规,如美瞳、面部填充或注射、纹身、皮肤改善和美容等产品。
    四、MDR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MDR中增加了很多新的概念,从MDD中的14个概念,增加到现在的71个,如增加了一些临床试验方面和上市后监管方面的概念,如 “recall ,withdraw ,serious incident, clinical consent, clinical benefit”.详情请见Article2。


    五、器械的分类变化
    从MDD到MDR,器械仍分为四大类:I类、IIa类、IIb类、III类。
    MDD中与分类相关是93/42/EEC中的 Annex IX 和相应的指南MEDDEV 2. 4/1 Rev. 9;新的MDR中Article51和Annex VIII 详细阐述了产品的分类。主要变化是由MDD的“18条”,改为MDR的“22条”。
    Rule1-Rule 4: NON-INVASIVE DEVICES非侵入性器械
    Rule3: 增加了用于体外直接从人体或人类胚胎取下体外使用的人体细胞、组织、气管,然后再植入或注入体内,此类器械为III类。


    Rule 5-Rule 8:INVASIVE DEVICES侵入性器械
    Rule 8:在原来的基础上添加了:有源植入器械或其相关附件,乳房植入物或心脏修补网状织物,完整或部分关节置换物,直接与脊柱接触的椎间盘置换植入物为III类。


    Rule 9-Rule 13:ACTIVE DEVICES有源器械
    Rule9: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目的释放电离辐射的有源器械”以及“用于控制、监测或直接影响有源植入式器械”,这两大类器械均为II b类。


    Rule11:新添加,提出用于提供诊断或**目的决策和监测生理过程的软件,均为II a类;其他软件类为I类。


    Rule 14-Rule 22:SPECIAL RULES特殊规则
    Rule14:进一步完善了“衍生自人体血液或血浆的医疗产品”分类的要求。
    Rule 18:进一步完善“利用非活性或处理为非活性的人体或动物源组织或细胞或其他衍生物制成的器械”的分类要求。
    Rule19:添加对纳米材料器械的分类要求。
    Rule20:添加了通过吸入方式,与身体孔口相关的侵入器械的分类。
    Rule 21:添加了引入人体可吸收物质到人体的器械。
    Rule22: 添加了具有集成或合并诊断功能的有源**器械的分类。
    此外还删除了MDD中对血袋的单独分类。


    六、器械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
    由MDD中Annex 1 ESSENTIAL REQUIREMENTS 进一步完善为“ANNEX I GENERAL SAFETY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从原来的13个条款增加到现在的23个,同时MDD中 Article 13: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manufacturer 在MDR中作为一个单独的章节 “CHAPTER III REQUIREMENTS REGARDING THE INFORMATION SUPPLIED WITH THE DEVICE”。细化了多条性能要求,强调将风险分析和管理贯穿于设计和生产、销售、上市后监管等整个产品周期中。


    七、技术文件的要求
    MDR中添加了对技术文件内容的要求;且明确指出上市后监管计划和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都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并要求依据上市后监管体系收集的资料对技术文件中相应进行更新。 


    八、技术文件的基本内容
    器械说明与性能指标
    包括变型和附件包含器械说明与性能指标,以及引用的前代和类似器械。
    设计与制造
    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
    包含其符合附录I提供的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的证明资料。
    风险利益分析和风险管理
    产品验证与确认
    临床前和临床数据(包含临床评价计划/报告,PMCF计划/报告);以及针对含药器械、人体/动物来源组织或其衍生物制备的器械、引入人体并被吸收器械、具有测量功能器械等的相关附加


    九、上市后监管的技术文件
    AnnexIII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ON POST-MARKET SURVEILLANCE 详细说明了要按照Article83-86 编写上市后监管的文件,包含上市后监管计划、上市后监管报告或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 


    十、符合性声明文件
    ANNEX IV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详细说明了“符合性声明”文件包含的内容。 


    十一、加强器械上市后监管体系
    上市后监管体系主要有以下变化:
    ① 建立、实施和维护上市后监管体系(见Article83)。
    ② 强调上市后监管体系贯穿整个生命周期,并不断更新。
    ③ 建立“上市后监管计划”(见Article84),具体内容见Annex III。
    ④ I类器械编写“上市后监管报告”(见Article85)。
    ⑤ IIa、IIb和III类器械编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见Article86)。
    ⑥ PSUR需定期更新并作为技术文件的一部分。
    ⑦ 建立警戒和上市后监管电子系统(见Article 92)。
    ⑧ 在整个器械使用寿命期间,依据实施PMCF后取得的临床数据对临床评价及技术文件进行更新(Annex XIV part B)。


    十二、完善临床评价相关要求
    新法规提出:
    ① 要求根据Article61和附录XIV partA执行、评估、报告和更新临床评价资料;
    ② 提出对特定III类和IIb类器械,CER中要考虑咨询*小组的意见;
    ③ 对植入和III类器械,提出考虑临床研究;
    ④ 要求CER按照PMCF取得数据进行更新;
    ⑤ 针对III类和可植入器械,提出了CER更新的频率;
    ⑥ 明确证明实质等同性需考虑的特点;
    ⑦ 要求其与风险管理的相互作用
    注意:请不要将MDR与MEDDEV2.7/1 Rev.4(*四版医疗器械临床评估的指导原则)混淆,MEDDEV2.7/1从性质上来说是一份指导原则,之前已经按照*三版要求编写了临床评价报告的公司从*四版来编写;之前没有按照MEDDEV.2.7.1编写的应借鉴MEDDEV.2.7.1重新编写临床评估报告。
    十三、Eudamed数据库
    新法规MDR提出:
    ① 设立、维护和管理欧洲医疗器械库('Eudamed'),并明确欧洲医疗器械库(Eudamed)建立目的和包含的(Article 33);
    ② 制造商、授权代表和进口商应履行注册义务,在Eudamed上进行注册。


    十四、提出器械的可追溯性(UDI)
    除定制和研究器械外,其他器械均需建立UDI系统;
    UDI体现在标签或包装上(不包含集装箱);
    UDI-DI需要载明于符合性声明中(见Article27);
    Annex VI Part B提出UDI-DI包含的;
    可植入、重复使用、软件、可配置器械的UDI有特殊要求(见Annex VI Part C)
    包装或标签上UDI实施的时间见Article123 (f)。
    UDI 发行实体由欧盟***。
    过渡性:Article 120指出“在**根据*27(2)条*发行实体前,GS1、HIBCC和ICCBBA应被视为*的发行实体”。


    十五、对NB提出的严格要求
    对“公告机构”,新版MDR花费大篇幅对其进行职能和要求进行描述;各NB需按照附录VII的要求重新申请MDR的三方审核的授权


    十六、其它变化
    ① 加强了对植入性医疗器械植入物的追溯性管理,在MDR的Article 18 Implant card and information to be supplied to the patient with an implanted device中**提出了植入性医疗器械及植入物卡片的追溯性的内容要求。
    ② 新增了关于包内的产品的声明的内容要求(Article 22 Systems and procedure packs)

    http://qszx666.b2b168.com
    欢迎来到强思咨询(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519号明泽丽湾2栋高农大厦23层2314室 ,联系人是叶小姐。 主要经营咨询相关产品。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我们公司主要提供认证类,注册类,FDA等服务,我们确信,凭借我们的专业服务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使客户在经营生产中顺利进行,协助客户不断成长,在合作中与客户实现共赢。欢迎您致电咨询!